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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7 6985次浏览 作者:钦州人大网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2月23日在钦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梁炳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0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团结带领全市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各项工作有了新进步,为钦州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能动司法,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市中级法院始终把为大局服务作为首要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建大港、兴产业、造新城”的发展方略,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大局,全面完成各项审判执行任务,为推进钦州市“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10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960件,审结10856件,结案率99.05%,结案数同比上升12.65%、结案率提高1.59个百分点。其中市中级法院审结各类案件2141件,结案率99.30%,结案数同比上升17.25%、结案率提高0.12个百分点。

    (一)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突出工作重点,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依法从严惩处。全年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65件130人,审结二审刑事案件134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行极其严重的黄其俊等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公开宣判并执行死刑。严惩“两抢一盗”犯罪,审结此类案件32件,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4人。“6.26”禁毒日前后,集中宣判一批毒品犯罪案件。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案件16件18人,并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庭旁听,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探索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新举措,主动参与社区矫正和特殊人群的帮教工作,对7名缓刑人员跟踪回访,进行帮教。组织学生观摩庭审,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组织法官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

    (二)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保障经济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一系列工作指导意见,高度重视钦州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司法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共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640件,同比多结77件。及时审结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案件30件,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等涉“三农”案件16件,服务农村经济改革发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公开宣判3件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依法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70件,结案率100%,同比多结11件。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重视征地拆迁等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工作。参与辖区政府重大复杂案件协调,协助政府解决征地拆迁纠纷。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做好和解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积极开展纪念《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邀请市人大等12个单位参加座谈会,认真总结行政审判工作经验,听取意见和建议。与钦州市国土资源局等20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为市直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咨询40多次。

    (四)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努力攻克执行难关

    全年共执结执行案件79件,同比多结27件;结案标的总额7.6亿元,同比增加5.67亿元。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争创“无执行积案法院”等四项活动,探索执行申请权登记备案等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皇冠体育:民事执行中评估、拍卖、变卖财产的实施办法》等17项制度,促使执行工作规范化。妥善处置涉国企执行要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半宙集团公司等多家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在财产司法处置中优先考虑职工安置,切实维护困难职工的权益。

    二、坚持和谐司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市中级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构建和完善各项矛盾化解协作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加大调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完善矛盾化解机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

    继续深化“调解年”活动成果,进一步完善诉讼调解工作机制,在规范调解工作、提高调解质量、提高自动履行率、实现案结事了上狠下工夫,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接访工作全过程。全市法院共调解结案2644件,当事人自愿撤诉987件,调解结案及调解撤诉占民商案件总结案数的57.96%。探索建立行政争议解决新机制,搭建沟通协调平台,帮助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减少行政争议,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全市法院经协调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44件,占总结案数的38.60%。努力促成执行和解,对涉企涉困涉农案件、长年积案、社会矛盾容易激化的执行案件,认真做好和解工作。全年实现执行和解案件740件,和解率42.95%,同比提高9.51个百分点。市中院在执行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诉钦州市赛格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过程中,多次组织当事人协调,促成股权重组,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3000多万的标的额全部兑现,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被执行人的正常经营活动,受到了当事人的赞誉,也得到了市委领导的肯定。

    (二)妥善处理涉诉信访,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积极参与“万名法官下访”、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和“大排查、大接访、大调解、大防控”等活动。领导带案下访、法官回访案件当事人。市中院领导先后深入钦州港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征求企业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两县两区与人大代表座谈,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了一批上访老户案件。提高申诉听证率,做好再审案件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共复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82件,审结再审案件21件。

    (三)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畅通公民诉求渠道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为群众提供导诉、答疑、调解等“一站式”服务,采取上门立案、预约开庭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第一线”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立等即取”、“半小时立案制”、“巡回办案制度”、“远程电子签章”等司法便民措施,大力推行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方便群众诉讼。在辖区乡镇设立法律宣传点,现场接待群众。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保障民生的作用。全市法院共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案件121件,金额43.93万元。

    三、坚持公正司法,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

    市中级法院强化和创新管理意识,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加大创新改革力度,在提高管理水平的过程中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一)构建综合性审判管理体系

    按照“严格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精细管理”的要求,建立了包括结案均衡度、正常期限内结案率、案件调解率、裁判准确率、上诉改判率、发回重审率、服判息诉率等26项指标的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每个月对全院的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每个季度定期召开审判质量效率形势分析会,准确把握审判工作态势,在全市法院形成以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为导向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案件质量评查通报、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及均衡结案等量化管理制度,促使审判决策更加及时科学,审判工作业绩评价更加准确,审判绩效考评结果更加客观,审判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审判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

    以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年”活动为契机,成立“百万案件评查”活动领导小组,年内开展两次大规模的案件评查活动,对全市法院2009年办结和被再审、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及裁判文书质量进行集中评查,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共对基层院的3735件案件及3735份裁判文书进行评查,案件优秀率达97.11%,裁判文书合格率达98.99%。区高院评查组随机抽样评查市中院案件129件,评查为优秀的112件,良好的13件,优良率达96.9%。

    (三)积极推进“阳光司法”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提高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方面的透明度。2010年6月20日,市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共五家网站同步开通运行,逐步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大要案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定期发布新闻等工作,提高案件审判透明度。从10月1日起,全市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先后举行四次量刑规范化庭审观摩活动,组织刑事审判法官到先进法院学习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经验,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扎实有效逐步推进。开展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试点工作。对职务犯罪和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推行开庭审理,规范程序和条件,实现阳光审判。市中级法院办理减刑、假释工作的经验在全国法院专门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实行申请再审立案听证,年内共举行再审听证会10次。重大执行案件邀请市人大、市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实行同步录音录像。通过推行“阳光司法”,增强了司法公开性,提高了司法透明度,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

    四、坚持廉洁司法,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市中级法院按照“班子引领、理论武装、能力锤炼、制度规范、奖惩激励”的队伍建设工作思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促进队伍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年内,全市法院共有1个单位、1名个人荣立二等功;4个集体、6名个人获自治区高级法院综合先进奖;5个集体、42名个人获单项奖;10个集体、23人获地市级综合奖;10个集体、86人获地市级单项奖。

    (一)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力

    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法院”、“结对共建、先锋同行”以及“亮旗承诺、践诺争优”等活动,构建党建工作新格局。加强思想政治和科学发展观教育,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发挥各级法院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院党组成员多次带领党员法官深入结对共建的基层党组织联系点,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慰问“五保”老人,组织党员向“结对共建”农村基层党组织捐款。

    (二)落实“一岗双责”,筑牢拒腐防变道德防线

    着力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认真整改突出问题,转变作风。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抓好教育、监管、预防、查处等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五个严禁”。推行廉政监察员制度,在审判执行等重点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开展违规收费、涉案款物管理专项检查。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干警学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开展“司法作风纪律大检查大整顿回头看”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到钦州监狱廉政教育基地,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引以为戒,严格自律。

    (三)注重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加强“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实践,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体实践活动以及开展学习陈燕萍、文惠新等先进典型活动,用先进典型引领全体干警。广泛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法官文化生活,促进法院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市中院共举办或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45期1508人次,提高了广大干警解决实际问题、做好群众工作、实现案结事了的能力,受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检查组的肯定。基层法院着重抓好“文化五室”建设,不断改善法院文化设施,营造健康向上、奋发有为的氛围。

    (四)开展五项竞赛,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和水平

    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审判质效、调解质量、办案标兵、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等五项竞赛活动,进行岗位大练兵、业务大培训,增强广大法官注重审判质量效率、追求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意识,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积极开展审判实务研讨、业务讲评等活动,组织法官参加“周末法官讲坛”。通过多措并举,广大法官把握社情民意、领悟法律精神、积极化解矛盾、服务发展大局的能力不断得到增强。

    五、坚持强基固本,夯实司法工作根基

    一年来,市中级法院坚持将基层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根基,实行重心下移,继续抓基层强基础,着力解决影响基层法院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沿阵地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对口指导、剖析典型案例、岗位练兵等方式,强化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不断增强基层法院法官的司法水平。去年,全市基层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案件6952件,其中近九成的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市中级法院审结各类二审案件800件,同比维持率提高1.61个百分点,基层法院案件质量有了较为明显的提高。加大干警交流学习工作的力度。年内,市中院选派3名干警到高院、2名干警到乡镇挂职锻炼,从基层法院选调8名干警到市中院挂职学习。通过上下交流,市中院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帮助更有针对性,在提升基层工作水平的同时,基层法院的干警也把基层艰苦奋斗的作风带到上级法院,促进法院整体工作的科学发展。

    六、坚持接受监督,保障审判权正确行使

    市中级法院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把各项监督措施落到实处,不断规范司法行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按时办结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并将办理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建立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开庭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重视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及其他社会监督。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切实落实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案件主动邀请检察长及其代表列席,年内邀请检察院检察长及其代表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9件次,审结抗诉案件15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1个;认真落实审判公开制度,畅通新闻舆论监督渠道。

    过去的一年,市中级法院各项工作与全市其他各项事业共发展同进步,为促进钦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这些进步和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中级法院向各位代表、与会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法院工作取得进步发展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个别法官大局观念不强,导致一些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不尽令人满意;少数干警缺乏工作责任感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工作效率不够高;法官队伍素质、司法能力、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仍不适应繁重的司法任务,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尚有距离;审判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地方个别环节上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1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市中级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区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深刻理解人民法院在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牢牢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十二五”时期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继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我市“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坚持能动司法,在服务大局上有新提高

    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准确了解和把握党和国家的工作部署,增强服务大局的前瞻性和能动性,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在确保国家安全、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回应群众关切、满足司法需求、保障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重大责任,主动服务,积极作为,真正把执法办案过程变成服务大局的过程,突出审判工作重点,依法支持和配合政府强制拆迁行为,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务。

    二是继续坚持为民司法,在化解矛盾纠纷上有新提高

    依法严惩各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利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坚持以人为本,公正审理好民商事案件。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努力解决诉讼难、执行难问题。更加关注民生,加强涉诉信访疏导。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工作协调,完善各方参与的矛盾化解“大调解”格局,合力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三是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在公正廉洁执法上有新提高

    以党建工作和司法作风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和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广大法官作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严明审判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四是继续坚持创新改革,在科学管理上有新提高

    进一步优化审判和执行职权配置,围绕公正廉洁执法,深入推进工作机制改革,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健全审判绩效考评和案件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内部监督,规范法官司法行为,更加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确保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审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

    五是继续坚持抓基层基础,在基层司法能力上有新提高

    完善监督指导基层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加强上下交流,促进基层司法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物质装备、办案经费、人员编制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努力为法院和广大法官创造更好的办案工作条件,不断提升法官的整体司法能力,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前沿阵地作用。

    各位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把人大代表、各界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着力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为把钦州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航运物流枢纽、产业合作枢纽、市场交易枢纽和宜商宜居海湾新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