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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工作前期调研

2015-11-19 10543次浏览 作者:徐东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市人大常委会11月10日至19日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工作前期调研。此为调研组与市直有关部门座谈,听取专题汇报和意见建议。黄长钊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世丰就进一步完善水源保护措施提出要求。黄长钊 摄

市水利局副局长陈燕海就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提出立法建议。黄长钊 摄

市环保局副局长张云志就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提出立法建议。黄长钊 摄

调研组在钦北区召开钦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徐东 摄

调研组在犀牛脚镇召开钦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徐东 摄

调研组实地察看灵山县灵东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徐东 摄

调研组实地察看饮用水水源地金窝水库。徐东 摄

调研组实地察看浦北县小江饮用水水源地。徐东 摄

调研组实地察看黄屋屯那甘麓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徐东 摄

 

本网讯  饮用水水源安全问题是关系民生的一件大事。市人大常委会已将饮用水源保护列入2016年立法计划。2015年11月10日至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世丰率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开展立法前期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灵山县灵东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浦北县小江饮用水水源地、茅岭江水源地、金窝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大马鞍水库—南蛇水库水源地,并分别在市直、县区、镇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委、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市政管理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规划局等部门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汇报,征求对制订《钦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意见建议。各县区有关部门和水源地管理单位也就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所采取的措施和做法向调研组作了介绍,提出意见建议。

近年来,我市在加快水源工程建设,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饮用水水源保护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少数部门饮用水水源保护职责尚未落实,综合监管工作格局尚未有效形成,多处水源地面临污染威胁,供水水源比较单一等实际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前期调研,为2016年审议《钦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做好准备、提供参考,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徐东)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