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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首次立法论证会

2015-12-09 9998次浏览 作者:冯博,吴立融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市人大常委会12月9日就《钦州市立法条例(草案)》召开立法论证会。谭乃豪 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陆小宁充分肯定钦州的地方立法工作,对立法条例草案的修改提出具体意见。谭乃豪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斌就如何研究吸收专家意见完善立法条例内容提出要求。谭乃豪 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四处处长黄耀革对草案的进一步修改提出意见。谭乃豪 摄

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何燕飞就草案的体例结构提出意见建议。谭乃豪 摄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韦德松对草案中涉及经费预算的条文提出意见建议。谭乃豪 摄

广西桂信律师事务所李绍卫律师对草案的体例结构提出意见建议。谭乃豪 摄

市委党校副教授高见远对草案中部分文字表述提出修改建议。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张造对有关条文提出修改建议。谭乃豪 摄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米方对有关条文提出修改建议。谭乃豪 摄

与会专家认真论证《钦州市立法条例(草案)》。谭乃豪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陆胜谋主持论证会。谭乃豪 摄

 

 

本网讯 12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就《钦州市立法条例(草案)》召开立法论证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陆小宁及本市部分立法专家与会,围绕条例草案进行了深入的论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斌出席论证会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经反复研究讨论,在历经20多次的修改和完善基础上,形成了《钦州市立法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以地方组织法和立法法为依据,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立法权限、立法程序和法规解释等方面,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陆小宁对条例草案的体例、章节和基本内容等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20多项条款提出修改意见。他认为,钦州的地方立法工作走在全区的前列,很多做法具有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周斌感谢各位专家对我市立法工作的支持,并要求法工委认真研究吸收专家意见,做到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障立法质量,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冯博 吴立融)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