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探讨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探讨

浅谈如何让专题询问在人大监督工作中更具实效

——以灵山县为例

2019-12-20 170220次浏览 作者:陆万晓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灵山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入学(园)难”问题专题询问。 黄馨瑶 摄

 

    询问是人大监督的一种形式,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法定方式。依法做好询问工作,对发挥人大议事制度和监督制度的效能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将改进完善专题询问作为一项重点改革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2015年4月全国人大出台了《皇冠体育: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地方人大开展专题询问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灵山县人大常委会从2015年起,对专题询问也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对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专题询问在人大监督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灵山县人大常委会从2015年起,开展了3次专题询问,并取得了较好的监督实效。其主要做法是:

    (一)制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参照先进县市的做法,结合灵山实际,制定出台了《灵山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对专题询问议题的选取、询问方式、询问主体、询问对象、审议意见的办理、事后跟踪监督等方面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使专题询问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精心选择专题询问议题。每年初,通过调查研究,分析人代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访代表听民声”活动所收集到代表意见等,筛选出本地社会普遍关注和人民群众期待的重大问题作为专题询问的议题,列入年度人大监督工作计划。如2015年选择“土地资源管理与利用”、2017年选择“非法采砂整治”、2018年选择解决“入学(园)难”问题作为专题询问的议题,都是本地实实在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三)认真策划专题询问形式。一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组织调研组围绕专题询问议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进行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拟定专题询问工作方案,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确定。对询问议题存在的问题进行拍照、录像,制作成课件。向相关部门及部分人大代表发放调查问卷,收集专题询问问题,以使询问更具针对性。二是提前告知被询问机关。专题询问举行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前一个月将专题询问议题、询问的目的、时间、方式等内容通知被询问机关,做好应询准备。三是认真设计现场询问方式。先召开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题工作报告。然后采取联组会议进行专题询问,由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部分人大代表列席,由询问议题所涉及的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到会应询。联组会议询问前,先播放专题调研课件,让大家对专题询问议题所存在的问题有所了解。然后开始询问,询问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小时,询问人每次询问一般不超过3分钟,被询问人每次回答询问一般不超过10分钟。四是对应询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结束后,与会委员对被询问机关就询问人提出的问题应询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四)跟踪督办审议意见办理。专题询问结束后,专题询问的内容纳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一并交有关机关办理,办理机关要在2个月内,将办理落实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公开专题询问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直至督促问题解决。

    通过三次的专题询问,灵山县取得了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效,主要有:

    1.改变了人们的思想认识。灵山县人大常委会在2015年第一次开展专题询问时,部分委员认为,询问就是质询,是一种比较严肃的刚性监督手段,担心开展专题询问会影响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在询问时只提出一些不痛不痒的问题,不敢碰硬,缺乏询问的勇气,不敢提出尖锐性的实质性的问题。被询问机关也认为,人大不可能揭政府的丑,人大监督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所以没有认真积极做应答准备。通过3次的专题询问后,大家感到人大开展专题询问是认真的,是动真格的。认为专题询问有助于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一府两院”的相互理解和沟通。大家形成了共识,促进了工作的推进。

    2.丰富了人大监督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有7种监督方式。灵山县人大过去广泛采用的是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等4项,而对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3项监督权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开展专题询问,使人大监督方式得到了拓展,体现了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发展监督手段。

    3.提升了人大监督的实效。专题询问只是手段,解决问题见到实效才是目的。灵山县通过开展专题询问,切实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如2018年,针对群众关注的县城学校包括幼儿园少、孩子入学难的热点问题,县人大常委会选取解决“入学(园)难”问题作为专题询问议题。通过开展专题询问,提高了县政府对这项工作的认识,促使县政府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制定《灵山县推进2018-2020年解决“入学(园)难”三年行动计划》,决定利用3年时间,规划新建学校18所、改扩建7所,重点抓好灵城四中后续建设,开工建设教育新区以及扩建迁建外国语学校、长岗岭小学、沙路小学等,着力解决“入学(园)难”和“大班额”的问题,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有效地发挥了人大的监督职能作用。

    4.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专题询问不仅向广大群众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了人大监督职能和政府相关工作。专题询问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促使政府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社会关注度高,引起了社会的积极反响。如2017年灵山县对“非法采砂”问题进行专题询问,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把“生态立县”确定为我县四大发展战略之一,把建设生态灵山写入县政府工作报告,并将整治非法采砂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同时,组织县水利、国土、公安等职能部门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采砂重灾区、禁采区进行重点整治,重点突破,使非法采砂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专题询问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对人大的职权和监督方式认识不足,对专题询问不敢较真碰硬,存在着畏难情绪。政府一些应询机关对专题询问的意义没有被充分认识,对应询应答主动性不够强,没有做好认真的充分的准备,因此在应询中有敷衍的现象。

    (二)调研工作不够充分,准备环节不够细致。虽然调研工作不断改进,收集的情况从图片到视频再到制作课件,展示的问题从感观到直观,但调研的时间短,调研的方式单一,调研收集到的信息不多,所了解到的问题不够深、不尖锐。询问前与县政府或被询问机关的沟通协调也做得不够充足。比如,2018年对解决“入学(园)难”问题专题询问,调研组只是将要询问的10个问题交由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去作应答准备,而没有很好与被告应询机关就重点的问题进行沟通,理清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因此在应答中对一些询问问题没有回答到位,有走过场的现象。

    (三)针对性不强,互动性不活。常委会组成人员主体意识不强,存在畏难情绪和不想得罪人的思想,以及不善询问的情况。在询问中,对应询机关回答问题避重就轻或敷衍回答没有大胆跟进询问。

    (四)整改力度不大,监督实效没有充分突现。县人大常委会对专题询问提出的审议意见的办理和整改情况跟踪检查不到位,甚至有些委员认为联组会议询问后整个专题询问就结束了,因而对应询机关在应询中答复承诺的事项没有认真去督促落实。一些应询机关在办理专题询问的审议意见时也有“打太极拳”之嫌,没有对应询中答复的事项一件一件认真办理抓落实。如2015年专题询问“土地资源管理与利用”时提出“要多渠道推进‘空心村’治理和旧宅基地复垦;要‘疏堵’结合,遏制违法用地”的审议意见,几年时间过去了,但违法用地问题依然严峻。

   (五)向社会公开面还不够广。灵山县3次专题询问仅是在询问前组成调研组就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相关部门及部分代表征询相关询问意见,询问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领导列席,事后将审议意见以公报形式向社会公开。没有在专题询问整个过程运用多种形式如本地媒体、网络、微信等向社会公布,信息公开力度不大,社会参与性不广。

    三、让专题询问在人大监督工作中更具实效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当前,全国各级人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皇冠体育: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新形势下,县人大常委会更应认真贯彻落实《皇冠体育: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理直气壮地用好专题询问这一职权,使之成为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监督方式。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做到敢于询问,坚持勤于询问,促进专题询问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进一步选准询问议题。要结合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重大问题来选题,要体现新形势的要求、人民的期待、代表的呼声、群众的愿望,做到认真选题、严格选题、精准选题。如解决入学(园)难问题,就是涉及教育发展问题、孩子的读书问题、学校的安全问题、老师的辛劳问题、家长的苦脑问题。

    (三)进一步规范询问程序。确定询问议题后,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要对专题询问的调研和询问对象、内容、时间、方法、步骤、分工以及审议意见办理等作出明确的规定,然后严格按照方案所确定的工作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步实施,使询问程序环环相扣。比如,要改变过去单一的调研方式,将询问议题分成若干个重点问题,形成若干个调研组,采取视察、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调查问卷、网络征求意见等方式,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调研,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切实把情况摸透找准。

    (四)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专题询问要突出民意。要通过编发工作信息和会议纪要等多种形式,对专题询问情况进行广泛宣传。一是专题询问要向社会广泛宣传,使专题询问的调研工作突出民意;二是要通过县内媒体向广大群众征集意见和询问问题,使询问中所询问的问题突出民意;三是要将询问的意见以及应询机关的整改方案、措施等向社会公开,将询问意见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推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促进专题询问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五)进一步注重办理结果。询问的成效体现于问题是否办理解决、是否整改落实、工作是否得到改进。专题询问不能止步于询问与应答,而要侧重问后监督,要注重于审议意见的办理、整改和落实。因此,专题询问形成的审议意见要实事求是、原汁原味地进行归纳,既要提出问题,又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审议意见交办后,要及时跟踪问效,对问题没有解决的,可以进行连续跟踪督办,必要时可启动质询,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六)进一步向镇人大拓展。目前,各镇人大每年均召开4次以上的主席团会议,但从总体来看,会议流于形式,内容不丰富,方式不多样。因此,有必要在全县镇级人大中开展“新时代创新型基层人大”活动,充分发挥镇人大主席团的作用,指导镇人大开展专题询问,丰富和拓展监督方式方法,不断提高镇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