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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3 35692次浏览 作者:钦州人大网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方文

 

    今年是我国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是我市人大常委会设立15周年。人大常委会的设立,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自我完善和发展,才有可能保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个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的实现。

    我市人大常委会自1994年设立以来,积极探索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途径,在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挥人大作用的关系。对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发挥人大作用,社会上曾有些议论,是党大还是法大,是党领导一切还是一切在宪法下活动,这实际上是在争论一个先有鸡后有蛋还是先有蛋后有鸡的问题。马克思唯物主义认为,看问题要一分为二,对一个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去看会有不同的答案。从领导国家的政治力量来看,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当然是党大。从治理国家的角度来看,强调依法治国,当然是法大。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原全国人大委员长李鹏在他《人大日记》中写道:“有的人提出党大还是法大、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误解,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执政地位是历史形成的,并且明确载入了宪法。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党本身也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共产党也不例外。”可见,作为执政党,必须在宪法下开展活动,而作为人大机关,必须自觉地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政治核心地位,这是人大发挥作用必须要坚持的政治方向,而且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这个方向。

    ——正确处理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人大作为人民选举产生的国家权力机关,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由于人大机关并不直接处理国家事务,处理好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皇冠体育是通过监督和支持政府以及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来实现。人民生活在社会里,要做到生活有序,必须靠政府来管理;人民中出现了破坏人民生活秩序的犯罪分子,必须由司法机关来惩罚;为了防止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权力的滥用,必须由人大权力机关来监督;而人大权力机关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政治生态圈,这也是我们国家的政体和国体所决定的。由于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人的思想多元,人的素质不同,人的成分不一,人的需求各异,在利益分配方面很难取得绝对平衡。如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差距,行业部门之间利益分配不公的差距,城市与农村贫富悬殊的差距,这些事实的存在,使各级政府在处理国家事务中照顾了这个群体的利益那个群体有意见,照顾了那个群体的利益这个群体有看法。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不同群体对不同利益的诉求所引起的群体上访使得政府部门疲于奔命,而且许多问题也很难一下解决。这些现象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层面的、有经济层面的、有法制层面的、还有地域、行业层面的等等。所以说,人大工作要处理好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还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一方面通过立法,最大限度地限制政府的权力,最大限度地扩张人民的权利,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另一方面通过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促使政府在管理社会和发展社会中做到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促使司法机关在司法中做到公正司法,使人民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保持同人民的血肉联系,了解人民的意见,倾听人民的呼声,反映人民的意志,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

    ——正确处理人大与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我国的国家机构由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组成,这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分工不同,职责不同,总的目标和任务是一致的。人大通过制定法律、做出决定行使国家权力,政府严格依法行政,法院和检察院严格公正司法,人大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一府两院”实行监督,目的是为了督促“一府两院”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种监督,既是对“一府两院”的制约,也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支持和促进。

    人大机关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是国家机构,都是在一条船上,只是分工不同,各司其职,面对社会的狂澜要风雨同舟,荣辱与共。至于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要做到依法监督,不能随意,要抓大放小,要有计划性,做到既不越位又要到位,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体现监督。对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监督,不能搞个案监督,但对群众的法律诉求要关心过问,对群众的上访来信要及时办理,并从这些来信来访中发现问题,敦促法院、检察院启动内部监督程序自行纠正,也可就这一类具有共性的问题向法院、检察院提出质询,或进行专题检查。

    ——正确处理发扬民主与实行集中的关系。人大工作,要做到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什么时候坚持了这个原则,什么时候党的事业就发展,国家的事业就兴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党中央领导集体,认真总结历史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提出了恢复、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问题。不仅把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放在充分发扬民主上,而且加强了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建设,对如何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也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在这种新形势下更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最近,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皇冠体育: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以党内民主促进社会民主”的问题,再次强调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大意义。这样,我们党不仅把坚持民主集中制放在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同等重要的位置,还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提出了组织原则和纪律要求。对于人大工作也是一样,推进民主政治是我们工作的目的,加强民主建设是我们工作的措施,我们坚持民主是为了扩大民主,扩大民主是为了更好的坚持民主。

    (作者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