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一种态度
——浅谈如何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
方 文
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贯彻落实监督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监督的重大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人大干部对如何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认识不足,认为干个样子就行,然而,如何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呢?笔者认为,要做到“三个三”。
抓好三个环节
一是事前调研。人大监督,注定本身不是为了评功摆好,而是为了发现问题。所以不能图省事,将“一府两院”的报告拿过来照搬照抄。人大常委会在召开会议之前,应该组织调研组深入县区、基层和企业进行调研。在调研过程中,通过走访、座谈、询问、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形式,掌握第一手材料,从中发现自己认为是的问题。
二是事中审议。对于会议审议,与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不能因为事先没有参与调研而放弃话语权,而应根据报告提出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对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然后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但由于有的地方常委会在审议中采取背对背的审议,“一府两院”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听不到与会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建议,也会影响到今后的办理工作。
三是事后督办。加强人大监督就是要保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保障人民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要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就是要善于解决我们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要及时送达市政府,并加强督办。但有的地方在具体落实过程中,确实也存在政府分管领导看不到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而由政府办事机构转部门办理了事。所以,建议各级政府在如何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程序上建立起制度保障。
处理好三个关系
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也不能说人大由此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所以,人大在监督“一府两院”的过程中,自己也必须接受监督。换句话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的选择,是民心所向。在人大工作中,做到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的原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
二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们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也是整个宪法的基本精神。人大监督的最终目的,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要以人民利益为重,时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是依法治国。人大监督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证。人大监督,就是保证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宪法和法律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促进“一府两院”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达到三个要求
要提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除了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之外,还必须达到“三个要求”。这也是衡量我们人大监督工作是否到位、是否有效的目标标准。
一是对存在问题要做到清楚。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监督“一府两院”的权力,就是要保证国家权力得到正确行使,法律得到正确实施,人民利益得到有效保障。所以,人大必须要了解和掌握“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如果情况不明,监督如何谈起。特别是对存在问题,我们更要掌握清楚,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解决问题奠定基础。
二是对分析问题要做到清醒。所谓清醒,就是把握好各种关系,把握好一个度,不讲不合时宜的话,不做不合时宜的事;多做顺水推舟的事,少做抽刀断水的事。
三是对解决问题要做到清明。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要做到在支持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所以在督办的过程中,既要依法督办,又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所以,人大督办工作的重点不在于问题的解决,而在于解决问题的态度。看看是否引起足够的重视,是否采取有力的措施,是否投入应有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作者系皇冠体育:副主任)
(责任编辑:刘锻)